“一字千金”与咬文嚼字

日期:2024-05-22 03:56:00 | 作者: 新闻中心



  笔耕年代,常用笔来爬格子,免不了写得龙飞凤舞。录入打字员看到那些飞舞的“龙凤”,一不留神,落在报上的铅字就啼笑皆非了。有一次,我们的报纸把“中国作家协会”刊成“中国牛家协会”,搞得编辑们无地自容。生怕作家找来算帐。好在作家有学养,见那“牛”字就自我解嘲:“报纸登得也没错嘛,咱不就是个挤奶吃草的牛吗!”话是这么说,可我们当编辑的,好像脸上被重重地扇了个大耳光。就为这,好长一段时间,一个“牛”字,竟让我们在新闻圈里成了“文盲报纸”讥讽的靶标。

  现在改用电脑写稿了,是不是就能避免那样的差错?其实不然。电脑输入法很多,每个人的用法又不一样,人为带来的差错就更离谱可笑。像我用的五笔字形,笔划顺序稍一颠倒,就会把“农业”打成“受精”。那么报界用得最多的拚音法,倘若打上个“蜂蜜”,也会错成“粪蜜”。当然,有人可能身在错中不识错。人就想了,也许他不是在卖蜂蜜,或许他是在卖牛粪呢?这么看,打字能不能打得对,会不会是这个字,这个词?不是电脑能左右的。假如你的脑子出了水,也一样歇菜!

  由这个字,我想起一个故事。好多年前,吕布韦辑《吕氏春秋》后,“布咸阳市门,悬千金其上,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,予千金。”好多天过后,之所以没有人去领千金之赏,主要是因为文章写得太好,增损一字,难上加难。后来,这一个故事,就引申成“一字千金”的成语。用它形容文章价值高、修辞精妙、不可更改。

  由此,我又想到,上世纪80年代,我在天津工作,一天到《天津日报》文艺副刊,见到编辑室一角,有个像老农样的老者用朱笔改稿,他一字一句,勾勾画画,字斟句酌。后来,我才知道,他就是著名作家孙犁。其实,孙犁老真正的本行是编辑和记者。他文章中的遣词造句,千锤百炼是有了名的。也是从那时起,我只要写稿、改稿,总也会想到这个在门角落边认真改稿的老者的身影。

  上世纪90年代初,孙犁给《人民日报》大地副刊写了一篇随笔,编辑只改动了一个字,没想到孙老先生又写一篇千字文以正视听。文章的标题就叫《一字千金》。孙先生从这个字的字义,在文中要表达的思想和韵味儿,为什么用这个字,而不用编辑订正的字。条清屡晰地说个透彻。看起来,编辑只改动了一个字,实际上,文章的意境全没了。正如《诗品·古诗》所言:“文温以丽,意悲而远,惊心动魄,可谓几乎一字千金。” 足见一字的份量。联想到现在的媒体,错别字连篇,文句不通,望文生义,错用成语,甚至还沾沾自喜于新媒体时代的创新。这种似是而非的”创举“已经是见怪不怪了。

  编辑是为人做嫁衣的,“改”字是当家本领。但改得不得法,又会被人讥为“刀斧手”。为了提醒自己别向“刀斧手”靠近,我也就在鸡蛋里挑些骨头,把这骨头熬出汤汁,趁热端给大家品尝。

  “为害”与“危害”,在字义上区别不大,有些字典甚至相近或有混谈的释义。加上如今信息社会,人们不太注意其中的细微差别。这就自然形成了误用。

  我在《桔柑大实蝇》一文中,曾写有五处“为害”,见报后,却都改成了“危害”。其实,“为害”一词在特定场合下,是农业植物保护专业使用的一个术语。它在一定的语境中当动词用,意即对其他植物引出祸害,形成灾害的意思。比如,“抓住时机灭蝗,控制蝗灾为害黄瓜、胡瓜等农田中极为常见。”而“危害”是形容词,表明它对人或事的程度、范围等。比如,“成虫会啃食瓜类作物的嫩叶与花朵,危害颇为严重。” 如果把“为害”改为“危害”,不仅不规范,在农业界,还会留下不准确、不科学的把柄。

  这个例子提醒我们,不能自负于已知的生活而想当然。正是这种似是而非的暗道,才使我们想当然的坠入失义的陷阱。作为一个报人,当遇到“露地农业”和“陆地农业”时,你会不会怀疑前者?而怀疑的理由会不会是习见的“陆地”的概念已了然于心?恰恰是这种“经验主义”,使人走进了“误用”的暗道。显然,正确的用法是“露地农业”,它相对于露天和非露天而言,比如,“露地蔬菜”。一字之差,谬之千里。

  还有一种是地方特有的说法。常理上看错,实际却对。比如,我在一篇报道中写有“摔花生”一说,编辑很自然怀疑“摔”字的误笔是从来就没听说过。“摔”会不会“剥”之误?由着这条主观视线,便改成了“剥”,也自然掉进了改错的陷阱。语文基础题考试所常设的改错,是利用这样的陷阱设局。

  人们称代人作文为“捉刀”。如请人代写文章,就叫“请人捉刀”;而替人作文的人,叫 捉刀人“。“捉笔”一词就不一样了。“捉”是“握住”、“拿住”的意思。“捉笔”就是提笔、执笔,并没有“替别人写”之意。(如果要想表达找人替写文章的话,可以改为“替人捉刀”。当然,想区分好这两个词的最好办法是,“捉刀”有“替”的意思,“捉笔”则没有。

  在本报,把“工程”写成“过程”,把“判刑”写成“叛刑”,把认了罪的“服法”,写成了被枪毙的“伏法”。这里,除了粗心大意外,还有就是学养不够又不求甚解。

  把人名、地名写错是媒体最难避免的一件事。有的是与作者不熟悉和想当然有关。有一家报纸,明明是安徽太湖县,到了编辑的手上,想当然地把它改成了江苏太湖县。因为,他自然联想到江苏有个太湖。假以落入安徽人之手,自然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。上世纪70年代,我在收音机里无意听到陕西广播电台将安徽“亳州”念成了“毫州”,写了纠正信,还得到两元钱的稿费。可见主播也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。

  错字别字,文句不通,成语不当,当然有校对的责任。记者、编辑的责任更大。如果我们每道工序都能尽职尽守,即可消灭差错。新闻也是产品,产品不合要求,就是次货,出了产品次货可以打折,可出了新闻次货,不仅不能贱卖,反而会声誉降低,失信于民。

  “喋血”这个词经常见报,殊不知它是差错的全国之最。”喋“是踩踏的意思,杀了很多的人叫喋血,杀一个人谈何喋血?已经死了的人就更不能称喋血。看看报纸,听听电视和电台,动不动就出现“喋血街头”。真叫人无可奈何。

  有的时候,我们没弄懂一些语词、词组、成语、典故的意思,造成了不正确使用或错误。比如,“问鼎”一词即是媒体常错的典故。甚至将一场赛事,运动员夺冠,写成“问鼎了冠军”。这里有必要说说这个典故的来历。传说禹筑了九鼎,传夏、商、周三代,成政权象征。春秋时、楚庄王陈兵于洛水,向周王朝。周派使者慰劳,“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”,意思是,楚庄王有夺取周朝天下的意思。于是,“问鼎”是想图谋夺取政权,但最终夺与没夺还两说。所以,它不能和“冠军”联用。也无夺冠之意。可在中央电视台的一次新闻节目中,却出现了“巴黎第五高等学校有六位教授问鼎了菲尔兹奖”。“折桂”一词就不一样了。它比喻科举及第,正好强调了“实现”。用它来形容体育竞赛夺冠是恰当的。

  相传晋武帝泰始年间,吏部尚书崔洪举荐当。后来郤诜当雍州刺史,晋武帝问他,郤诜自我评价: “我就像月宫里的一段桂枝,昆仑山上的一块宝玉。”古书中有“蟾宫折桂”。用“广寒宫中一枝桂、昆仑山上一片玉”来形容特别出众的人才,本来十分形象的形容人才的“折桂”,媒体上却见用不多。

  “长袖善舞”一词语出《韩非子·五蠹》,原句为“长袖善舞,多钱善贾“。意思是说,袖子长,有利于起舞。原指有所依靠,事情就容易成功。后形容有财势会耍手腕的人善于钻营,会走门路。而在一些报刊上,什么“纵使石油外交长袖善舞”,“货币政策如何长袖善舞”等标题,都是误用。

  写新闻用到成语典故时,习以为常的一大误区是望文生义。有些成语使用错误率经年不衰,以至于成了错用的经典。“七月流火”最为典型。《诗经》说:“七月流火,九月授衣。”大意是,农历七月黄昏,名为“火”的星星出现在西边天空时,暑热开始消退,到九月天就冷了。“火”是星宿名,但不是火星,是天文学中天蝎星座中的三颗星星,属东方气宿的第五宿。“流”指下移,所以叫”七月流火“。

  可这样的词义,一到媒体,就成了三伏天暑热的代名词。恰恰相反,“七月流火”不仅不指伏天,相反是转凉的天气。显然,用“七月流火”就成了误传和误用。

  类似的例子还有“差强人意”。在媒体上,将“差强人意”的“差”字,作“不好”和“差劲”来解。当然,还有当成贬义词用的“呆若木鸡”。其实,它的最初的含义和现在的用法没有丝毫关系。“呆若木鸡”原本是最高境界,是褒义词。可我们一看到呆字,就理解为呆头呆脑的样子就该用呆若

  “呆若木鸡”出自《庄子·达生篇》这个寓言。讲的是真正的斗鸡英雄表面上呆头呆脑,说明它已确定进入完美的精神境界了。别的鸡一看到这只“呆若木鸡”的斗鸡,就只能逃跑。“呆若木鸡”不是真呆,看着呆,实际却很强。这也表达了“大智若愚”的深刻哲理。

  像“美轮美奂“不少人描写晚会、展览、色彩,甚至优美的歌,纤细的身材,都用美轮美奂。其实,轮是高大。奂言众多。美轮美奂,形容高大华美,多用于赞美建筑。而”仑“或”伦“字,则是“轮”的讹误。如果我们不能搞懂词义,就一定会把清误为浅,把简误认少,更要命的是把错误为对。编辑真要操刀下厨,就不可盲目自信,更不可以大师傅自居。去肥留精,添加佐料,火候到不到,颜色深与浅,该查则查,该问就问。弄得水落石出,一点也不跌份。

  有一副对联颇能反映它的爱好:“咬书咬报咬刊,咬天下该咬之错;嚼字嚼词嚼句,嚼世上耐嚼之文。”就为了不留遗憾,让人读懂。可现时的媒体,有的成心叫你看不懂。在网络语言文字渐渐盛行时,什么“伊妹”、“超女”、“牛人”,“雷人”、“酷”、“秀”等新词变着法儿一拨接一拨向你的眼球发起总攻,搞得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。更还有叫你胡乱睬的是“MM”,“ML”,“PK”等。其实,这些新词不但可以用,用得好还能起到意外的效果。就如一个不太熟悉网络的老年人,在一个特定的场合下,说出打擂比拚的“PK”,还能起到幽默的效果。但是,如果不分场合,不讲身份地使用,就显得不伦不类。就知道记者在编谎言。其实,不是说纸媒不能用网络语言,而是说,看你该不会是用得恰到好处。

  有一本刊物《咬文嚼字》,专以“挑错”闻名,它咬过不少大报大刊和名著,还咬过不少名家,为了更好的提高发行量,《咬文嚼字》也搞了一个“一字千金” 悬赏。给《咬文嚼字》的文章标题纠错,一个字奖励1000元;行文中的错误,每个字奖100元。比那古时没有人拿走千金的现代人要幸运,还真有人因为发现了这本刊物的封面拚音“嚼”只能读jiáo,不能读jué,而领走了1000元的奖金。

  “咬嚼”名家虽然得罪人,但最终那不高兴的人还是在真理面前低下了高贵的头颅。作家王蒙看完他们挑出的十处错,承认“其中九条我是接受的,有一条我还得再想一想。”原来,王蒙的《淡灰色的眼珠》有一句“我同时窃以为”,纠错的读者认为,窃,是自己的一个谦词,放在“我”后有重复,好比“你家的令尊大人“和”我的拙作“一样,有些叠床架屋的味道。后来查证,“窃”是谦词,意为“私下的”,所以,”我窃以为“这种观点也说得过去。所以遣词造句学问很大,不可小看。

  报人一生写的或编的文章,并不都敢堂而皇之地收在自己的《文集》里。往往有这样的现象,当他在整理的过程中,一种廉价的心理,一种过失的悔意,时不时地让他冒些冷汗,渗些鸡皮疙瘩。真所谓,看新闻奖如同吃糖块,报新闻奖却常吃后悔药。谁都会在这时候,才真切地看清楚,要做到“不损其人,不损其文”确实非常之难。咱们不可以因没有孙犁的“不能措一辞,不能改一字”而放弃我们的追求,来小视自己的抱负。既然把新闻作品当成了自己的儿子,就要让它活得好,活得长一些。为了这个目标,就要从自己的“孕育期”做起。先是营养,就要广征博取;再加锻炼,就要炼字炼句;不吃错药,就要减少差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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